百利商标网
  • 网站首页
  • 中国商标
    • 中国商标注册
    • 商标代持
    • 商标变更
    • 商标加急
    • 商标异议
    • 商标续展
    • 商标转让
  • 国际商标
    • 欧洲商标注册
    • 亚洲商标注册
    • 美洲商标注册
    • 非洲商标注册
    • 大洋洲商标注册
  • 港澳商标
  • 商标分类
  • 专利申请
    • 港澳台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申请
    • 国际专利申请
  • 资讯动态
  • 买卖转让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中国商标业务

  • 商标注册
  • 商标转让
  • 商标续展
  • 商标异议
  • 商标变更

代持加急

  • 商标代持
  • 商标加急

国际海外业务

  • 单一国家申请
  • 非洲知识产权
  • 欧盟商标注册
  • 马德里商标注册
  • 港澳台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业务

  • 国内专利申请
  • 国际专利申请
  • 港澳台专利申请
您的位置:主页 > 资讯动态 >
详细内容

何为商标使用许可

编辑整理:百利来商标注册中心 www.haiwaigz.com 浏览次数:次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运用得当,可使企业获益多多。对此,企业应予重视。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 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的商标使用规定。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企业可考虑从下述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之一: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因而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对被许可人来说其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 你可能对以下相关内容感兴趣: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案二审

武清积极开展商标培育工

内蒙古工商明确商标监管

商标代理委托协议样式

商标发生转让移转新增三

商标系企业形象缩影 设计

琼瑶告于正侵权 文艺版权

如何防止商标被抢注

三星成功申请Gear Blink商标

辽宁鞍山立案调查涉嫌侵

“惹巴拉”商标保卫战

以商标塑造品牌,以品牌

Copyright 2010-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百利来商标注册查询注册中心 版权所有   全国24小时免费热线:400-034-0008  ICP备:沪ICP备13008731号-2